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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为博他人关注骑马穿行上海闹市 被公安机关行政警告

[摘要]据相关法律人士表示,胡某如再次出现骑马上路,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,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予以从重处罚,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

9月12日0时20分许,黄浦公安分局接报警称:有一女子骑马沿延安中路由西向东骑行。经沿线布控寻找,民警在淮海中路重庆南路口机动车道内将该女子截停。

经查,马匹系涉事女子胡某(26岁,本市人)从外省市购得。9月11日晚,胡某为博取他人关注,从泉口路家中将马匹一路违法骑行至事发地。胡某在骑行过程中占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,影响了其他车辆正常通行,并造成多名路人围观拍摄,扰乱了公共场所正常秩序。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之规定,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胡某作出行政警告的处罚。

在闹市区域骑行马匹的违法行为,扰乱了正常的公共秩序,妨碍了道路交通安全。一旦马匹受惊,还将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害。据相关法律人士表示,胡某如再次出现骑马上路,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,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予以从重处罚,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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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fisheeli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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